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5-13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徐嵐
  最近有件讓老百姓開心的事情,央企應上繳紅利的比例又提高了,第一類別的中國煙草上繳比例提升至25%。這是自2008年、2010年、2012年之後,央企紅利上繳比例的第四次提高,雖然離老百姓的預期仍然有一段距離,但循序漸進也是好的。
  說實話,老百姓不會天真地以為,央企上繳的紅利會像三亞向市民派發的2.2億“紅包”那樣,體現在自己的存摺賬戶上。然而,有關部門將這筆數目巨大的紅利用於各個民生領域,譬如說提高教育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水平,卻不應該成為奢望。
  這些年來,儘管監管層早就提出要把劃轉部分國有資本用來充實社會保障基金,但實際效果卻並不理想。2007到2009年間,央企國有資本上繳收益共計1572.2億元,其中用於國有經濟和產業結構調整、節能減排以及央企改革重組補助支出等方面的支出就達1553.3億元,占比高達99%。其後隨著2008年央企恢復分紅,情況稍微好轉了一些,數年來共繳納紅利約4678億元,用於社保等民生類的支出部分有246億元,但也僅占總分紅金額的5%,對於龐大的央企紅利數據而言,仍然僅是鳳毛麟角。
  就央企屬性而言,其紅利是屬於全社會的公共財富。更不用說,很多央企都分佈在金融、石油、煙草、電信等壟斷行業,這些先天優勢讓其在行業占據了絕對地位、坐擁了巨額利潤,就更應該還利於民。而不是自己大手大腳亂投資,建豪華辦公樓,給員工發放豐厚福利。
  提高央企紅利上繳比例固然具有很多積極意義,但接下來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說如何控制紅利以各種財政補貼的名義再次“循環”到央企內部,如何儘快制定出央企紅利用於民生分配的比例,並逐步加大央企紅利對民生領域的傾斜力度,不能再讓央企紅利作用於民生成為一句空話。
  信息時報記者 徐嵐
    (原標題:央企上繳紅利更多應迴流於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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