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狀元被嫌醜持刀殺害女同學
  二審改判死緩
  高考狀元被嫌醜
  持刀殺害女同學
  28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社會較為關註的四川大學學生曾世傑被控故意殺人一案重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曾世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其限制減刑。
  2010年3月,因被人嫌棄樣貌醜,四川某高校大二學生曾世傑在校園內持刀殺死一名女生、刺傷兩名男生。曾世傑頓時從縣高考狀元變成“川版馬加爵”。當年12月,一審判曾世傑死刑。2012年3月,四川省高院作出發回重審的判決。
  與律師見面時,曾世傑兩次回答殺人原因,都強調是因為容貌遭到嘲笑而殺人。“別人一直笑我醜,我覺得活著沒什麼意思。”“如果當時沒有殺人,我想我會是一個好人。”“如果改判,以後要踏踏實實做人。”曾世傑有很多“如果”,但現在他想得最多的卻是後悔。華西  (原標題:高考狀元被嫌醜 持刀殺害女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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